沒有同樣赤身**,程諾文穿著衣服,卻明顯是匆匆套上。他剛經曆一場大汗淋漓的運動,領口敞開,褲子鬆散,臉色也比往常紅潤幾分,
看到丁昭,程諾文臉色前所未有的不悅:“你不是說後半夜才回來?”
丁昭靈魂出走,不回答,不知道怎麽回答,大腦真正意義上的一片空白。程諾文懶得再問,從他手上抓過衣服,將房門重重關上。
砰一聲,丁昭重新開機。門後傳來兩人交談的聲音,一個是程諾文,低沉,聽不清,另外一個響亮點,能模糊聽到幾個詞,他、誰、解釋,之類。
房門再次打開,與丁昭坦誠相見過的陌生人回歸現代社會,穿戴整齊。他撥一撥頭發,露出整張臉。丁昭看清楚對方長相,有點吃驚——好好看,隻有巴掌大的麵孔,皮膚沒一點瑕疵,五官精致到失真,仿佛嚴格遵循黃金比例長成。
他被這張頂級的美貌皮囊晃得失神,陌生帥哥抬高脖子,“讓開點行不行,你擋在門口我怎麽走路?”
哦,哦。丁昭趕快給帥哥讓路,本來躲在他身後的叉燒突然變得激動,衝出來對著陌生人汪汪叫。
帥哥也沒在怕,眉毛一挑,吼:shut up!
叉燒被喊住了,嚇得跑回丁昭腳邊。小狗緊張了,叉燒平時作,出門囂張得要死,麵對人類表現恐懼卻是
第一回。丁昭有點心疼,一把將叉燒抱起來,低頭親親它,說好了,沒事了。
比格趴在他懷裏緩解情緒,帥哥看明白了。喔!他拉長語調:“原來是看狗的保姆。”
“租客。”
程諾文糾正他的說法。上司已經回複常態,身上那種濕熱的曖昧氛圍消失了,冷靜得像隨時可以給丁昭下brief。
嗬嗬,陌生帥哥不買賬,經過丁昭時認認真真將其從頭到腳掃一遍,得出結論:好普通。
帥哥擁有生為帥哥的自負,比不上自己的統統不算威脅,可以直接過濾。他不再關注丁昭,輕車熟路走到客廳,左右看了會兒,回頭問程諾文,“我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