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八點,鬧鍾響,丁昭已在刷牙。程諾文家的客房床墊軟得像朵雲,昨晚他沾床就倒,睡到這麽多天以來的第一個安穩覺。
手機開著音樂app,丁昭心情輕鬆,跟著哼歌。程諾文家有兩個衛生間,一個在程諾文住的主臥,外麵一間不太用,就給他占個便宜。
程諾文借他住的客房不算大,但朝南,家具配套也很齊全。對此丁昭相當滿意,畢竟對方隻收他兩千塊錢。
上司理性縝密,做任何事情都講究契約精神,入住前,他與丁昭約法三章:
第一, 除了主臥不能進,其他公共區域都能用,但必須保證整潔。
第二,盡快教好叉燒,他不方便的時候,喂食遛狗打掃狗窩,丁昭必須幫忙。
第三,最重要一點,絕對不能帶任何人上門,更不許透露兩人住在一起的事實。還有,程諾文補充,他偶爾會帶人回來,丁昭不能好奇,必須呆在房內。確定做到以上三點,他們可以簽合同。
程諾文發號施令慣了,說什麽都是必須必須,還在第三條裏偷偷塞了那麽多項。丁昭也不反對,能解燃眉之急,別說三章,三十章他都答應。
月租兩千,押一付三,合同簽六個月。程諾文提醒丁昭,這段時間別忘記找下家,畢竟你是——
是暫住。丁昭忙不迭點頭,我懂的。
兩人就此確定租賃關係。
走廊盡頭的主臥門打開一條縫,叉燒與洗漱完的丁昭撞個正著。見到教官,小狗腳底打滑,差點摔一跤。
比格穩住心神,先原地轉兩個圈,迷惑一下對方,汪汪!
丁昭看著叉燒又是轉圈又是晃腦袋,就是不往自己這個方向跑,明白它多少有點忌憚自己。他雙手抱胸,一動不動看叉燒表演。
主臥門後出現一隻手,朝丁昭擺一擺:“你帶他下去跑跑。”
程諾文聲音很悶,估計還沒睡醒。丁昭說好,披了件外套走到門口,對著叉燒搖了搖放在玄關櫃子上的狗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