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家長姐無所不能

第404章 區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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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謝淵的指示,駐守在桐鄉縣的謝家軍會對這些人實施長達二十年的封閉式管理。

這二十年裏,在謝淵劃給他們的地方上,他們可以來去自由,但如果他們想要離開即將成為他們永久居留地的那片地方,那他們就必須首先獲得來自桐鄉縣謝家軍將領的直接首肯。

當然,他們受限的就僅僅隻是活動範圍,其他諸如建房、買地、開荒、購物......這些基本權利他們全部都有。

隻不過他們滿足自己生活所需的方式並不是尋常百姓慣用的趕集、逛鋪子、以物易物,而是全部都由軍方直供。

考慮到他們到了桐鄉縣,重新開始新的生活也是需要一定錢財的,謝淵大方的讓他們帶走了他們逃走時隨身攜帶的那些浮財。

除此之外,謝淵還考慮到了這些皇室宗親家中未婚子女的婚嫁問題。

在這方麵,他給這些皇室宗親提的要求是,他們子女的婚配對象必須是桐鄉縣人。

之所以這麽要求,是因為謝淵打算在下發給桐鄉縣官員的聖旨裏,要求他們對這些皇室宗親的未來女婿、兒媳進行管製。

在接下來的二十年內,他們也將和這些曾經的皇室宗親一樣,不能以任何理由離開桐鄉縣。

有了這一條,那些家境富裕、出身不錯的女子,以及那些努力讀書想要科舉入仕的,或者必須奔波各地做生意的,甚至隻是家境富裕一些、偶爾也會外出逛逛省城的男子,就都會因為行動受限對那些曾經的宗室子女望而卻步了。

如果沒有什麽特別的緣故,他們基本不會再把那些曾經的宗室子女作為婚娶對象。

這麽一來,那些曾經的宗室子女能夠挑選的婚嫁對象,基本也就隻剩下那些沒什麽政治敏感性,所處階層和自家的經濟條件又都不允許他們到處亂走的小農戶子女、小商戶子女和手藝人子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