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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第十三中學規則怪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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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容的目光突然落向講台,若有所思的問:“這講桌上的粉筆盒我們是不是要收啊?”

雖然她說的是疑問句,但用的卻是肯定句的口吻。按照衛生委員說的要求,凡是桌子上的東西都要收走,那麽講台桌麵上的東西肯定也是要收走的。

但她很快發現問題所在,他們這所學校的講桌並不是尋常學校的設計。尋常學校的講桌下麵都是自帶抽屜的,有的還會帶好幾層抽屜。

但是這裏的講座並不是這樣,他就像普通的桌子一樣,隻有一層下麵並沒有任何抽屜的設計,也沒有桌洞。

但如果把桌麵上的東西放到地下,那就相當於給自己製造垃圾了,肯定也不可取。

15號短發女生順著她的目光一看,也很快意識到這一點。思考了一下,提議道:“要不然我們直接把講台上的東西帶回家吧,大不了明天早上早點來就是了,到時候再把東西放回去。”

如果沒有剛才她們發現了規則的話,這的確是一個很好的提議。但既然那條規則在,那麽這個提議就不成立了:“規則上已經說了,[不能隨意動用公共財物]。我們把粉筆帶回宿舍,應該屬於這條規則的範疇。”

確實是這樣,聽她這麽一提醒,15號也立刻想起來了。是了,因為是剛才才獲得的規則,所以她一時間還沒能牢記在心,熟練運用。

隨後她皺起眉頭:“那我們該怎麽辦?把這些粉筆塞到自己的桌洞應該可以吧?”

這個主意倒是不錯,但前提是明天第一個來到班級的一定是調查員。而且周圍絕對不能有原住民。這樣他就可以在所有人之前把粉筆放回去。

那是原住民先進教室,那蘇容敢肯定他們把粉筆放在自己桌洞這件事情會被舉報出去。舉報理由自然是私吞公家財物,那一定是會被懲罰的。

如果把粉筆放在別人的桌洞裏,那舉報的理由就是故意誣陷他人。畢竟還有監控在,這種事情就是全憑一張嘴。對方作為受害者不滿意的話,那就是她們的錯。畢竟是她們擅自這麽幹的,盡管是為了班級衛生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