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將軍的讀書郎

第28章 咋回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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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於洪武五年創建的讀法、明理、彰善抑惡、剖決爭訟小事、輔弼刑治之所。

設申明亭處,也必設旌善亭,亭上書寫善人善事、惡人惡事,以示懲勸。

城鄉各坊裏廂,都例置二亭。

縣治之有圖者,也多半標明二亭的所在。

申明亭,每裏推選一年高有德之人掌其事,曰老人,裏長襄助。

起初,老人世襲,不輪充。

老人之職,酷似秦漢鄉官中的三老,掌教化。他定期向裏中編戶宣讀並講解《大誥》、《大明律》、《教民榜》,使全裏人戶知法畏法,不敢犯法。

可能同時還宣講“孝順父母,尊敬長上,和睦鄉裏,教訓子弟,各安生理,毋作非為”等《聖諭》六事。並講說《宣諭》。

明朝祖製,每月朔旦文書房請旨傳《宣諭》一道,教諭百姓於各月應做的事,由順天府發出,以達於天下。

如六月百姓應繳夏稅,《宣諭》即提醒眾人須“各守本分,納糧當差”。

除執掌教化外,老人還剖斷裏中人戶爭訟之事。

照明太祖製度的《教民榜》,“民間戶婚田土鬥毆相爭一切小事,不許輒便告官,務要經由本管裏甲老人理斷”。

不經由裏老理斷的,不問虛實,先將告狀人杖斷六十,仍然發回裏老去評理。因為老人的任務是行教化,理詞訟,宣講皇上的聖旨或諭旨,所以地方上的官員、坊裏的百姓,都隆禮以待,尊為“方巾禦史”。

旌善亭就簡單多了,隻負責粘貼榜文,公布本地的孝子賢孫、貞女節婦之事,從而達到教化鄉民之目的。

本朝雖然不是大明,也不是大清,但是本朝沿用明朝的製度,依然在各地各鄉設立“申明亭”,由本鄉人推舉公直老人並報官備案,民間糾紛小事由老人主持,在申明亭調解。

調解不能和息的,再向官府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