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過了二十,年味逐漸淡去,縣衙的幾個工坊,還有規劃的東城街市漸漸招到了願意開鋪子的人家。
商議之下,顏君齊暫時不會給他們改成商籍,若是一年後他們依舊願意繼續開鋪子做買賣,再進行改籍。
另外,工坊雖是縣衙主導的,若有手藝人自己能找到人手,也不需要縣衙提供什麽支持的,則可以自行向縣衙提申請,填寫一下想要多大麵積的土地,想要經營什麽生意,以後便能自己開店了。
若不想承擔自負盈虧的風險,直接去縣衙考試,手藝合格,就算受聘,以後從縣衙領工錢和分紅便可。
不過,這樣的工匠是要教學徒的。
當然也不會叫他們白付出,學徒頭五年,都要從自己的分紅中抽十分之一給師父。
誰若有盧栩那樣可以用於生產的秘方,縣衙也願意買走。
一次性現錢買清,或者參股拿百分之五的分紅,都可以。
這一番招聘和號召下,縣城又熱鬧了好幾天。
有點兒手藝的人都挺糾結。
尤其是那些多少算是家中祖傳手藝的,就不大樂意把手藝交給外人,他們想給子孫後代留個謀生手段。
可讓他們自己去經營一個作坊,他們又不大敢。
本來就窮,賠了咋辦?
也有果決的。
家裏隨便商量了一下,就去縣衙填表去了。
縣衙說能自行經營的工坊,沒錢的可以租場地,隻租地自己蓋,五年不收地租,需要直接租鋪子的,頭三年不收租金。
這麽算來,他們成本主要就是人力和材料。
人口多的人家不少人認為自己能承擔得了。
另外些覺得自己手藝比較大眾,或者沒啥野心,人丁單薄的,就思量著與其自己冒險,不如給官家打工。
至少每個月一家人的飯錢有著落了。
忙活了幾天,最後登統下來,願意來縣衙領工錢的還是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