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安遠看了半天,沒能忍住,伸手摸了摸它。
人的記憶真是一種很神奇的東西,生命中會發生那麽多大大小小的事情,許多年過後,你能記住的不過萬分之一。即使這萬分之一,你也可能無法在刹那間記起來全貌,隻能通過一個點,一個細節,一句話,一份禮物,一張照片,將前情後事逐漸連貫。
任南曾說,人必須要活得有儀式感,禮物不重要,隱藏在禮物背後,不同於常日的記憶才重要,他勸夏安遠,“遠哥,你看,你前麵很多年都沒有過過生日,如果現在我要讓你講講,那些年生日當天你是怎麽過來的,吃了什麽東西?穿了什麽衣服?遇到了什麽人?心情怎麽樣?你大概率一件也講不出來,所以你今天一定得收下這條項鏈,或許很多年以後,你已經全然忘記我了,但看到這條項鏈,你就會想起今天,想起你在哪裏遇到了一個叫什麽名字的人,想起當天你穿的衣服,想起你吃的飯菜,想起其實你的每一天,都值得你這樣想起。”
夏安遠不得不承認他說的是對的,人是無數記憶殘肢變態成球的怪物,每扯斷一隻手臂,湧出的都是奔流的回憶。
就像他現在,指尖一觸到這座沙發的皮麵,感受到跨越十個春秋依然記憶猶新的觸感,眼前就浮現出第一次來這裏的自己。
這真的是一種很難讓人忘卻的手感,明明是皮麵,摸起來,卻像一團絲綢包裹的雲,像嫩滑的嬰兒肌膚,像溫柔的,一觸即分的吻。十年前的那個自己,在心裏就是這麽描述的。
他記起來,那是個暴雨天,他怕作業被雨淋濕,留在教室做完作業了才離開,從高中部到大門口,跨越了兩棟教學樓和一個操場,他淋得狼狽,校服外套黏在身上,跟他的爛球鞋一樣濕重。
走了好久,才聽到身後有人叫他,怪雨聲太大,他聽不清。回頭,隔著順頭發垂下來的雨簾,他看到有人打著一把黑色的傘,往他的方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