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表姑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認真的說了一遍。
在那個新姑父老崔走了之後,其實沈大姑還是消停了幾天的。
老崔的兒子和女兒給父親辦完葬禮之後,那個家就沒有進去過。
沈大姑呢,就帶著小女兒葦之在那房子裏麵一直住著。
也是在老崔走了不到兩個月,沈大姑就給小女兒葦之操辦了婚禮,嫁的還是那個國江飯店的臨時工。
把最小的女兒也送出門了,沈大姑感覺自己又一個人了。
這一個人了,就容易折騰出事情出來。
好巧不巧,這個時候,她所住的市場的那個房子開始房改了。
房子是市場的,老崔也是市場的,沈大姑又和老崔領了結婚證了,這沈大姑立刻就對這房子起了心思了。
她悄悄的補交了一萬五的房款,就成功的把這套原本該屬於老崔女兒的房改房換成了自己的名字。
也許是覺得心虛,她在做這些事的時候,那都是悄悄的。
但最後,還是讓二女兒敏之知道了。
敏之的第一個反應就是讓她趕緊把房子賣了,要不然等老崔的女兒反應過來了,肯定要來和她鬧的。
沈大姑也是這個心思。
於是,這母女倆立刻就悄悄的找了買家,將房子給賣了出去。
談好的價格是八萬,買家隻帶了五萬出來,也就隻好把這五萬當成了定金。
也就是在等買家付尾款的這段時間,放在沈大姑家裏的五萬塊錢現金不翼而飛。
沈大姑第一反應就是敏之拿的,因為隻有敏之知道自己賣了房子,也知道這錢是放哪的。
但是敏之就是不承認,說肯定是大姑拿著錢貼補其他兩個女兒了,反正就是說和自己沒關係。
沈大姑又拿不出證據出來說是敏之拿的,隻能天天找敏之鬧。
敏之肯定不能承認的,然後敏之就跟著一起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