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賠罪

第69章 發現

字體:16+-

月中, 京中發生了一件大事,鍾鳴鼎食的施家毫無征兆地被查抄了,刑部審訊五日, 判處施蘭圃不日斬首示眾, 施家二老庇子行凶, 被判十年牢獄,念其為朝廷辛勞多年,改為發配苦寒之地服刑五年。

兩人養尊處優多年,在牢中這幾日,已快散了骨架, 別說去艱苦的地方服刑了,能不能活著到地方都難說。

為此,嚴夢舟特意安排了人隨行。他是一定要這兩個老人家活著的,活著遭受苦難。

施芝華夫婦二人檢舉是忠, 也是不孝,最終被剝奪了官職, 永生不得入仕。

施長林這邊倒是不好判了, 他夾在父母兄長與子女之間, 既與受害者有關, 又是包庇者。刑部的人顧慮著嚴夢舟與施綿的婚事, 請景明帝親判。

景明帝將認罪書翻看一遍, 把人交給了嚴夢舟處理。事發數日, 嚴夢舟始終未提退親的事,景明帝想看看他會如何對待這個嶽父。

是恨極要殺了他?還是顧慮著那位已定的王妃的感受,直接將人放了?

按嚴夢舟所想, 施綿的父母都該下地獄。他知道自己在血緣族親的事情上較為偏激, 與施綿的處理方式不同, 硬是克製住了殺意。

嚴夢舟親去牢獄見了施長林一麵。

“沒有我,她能活得更好。”施綿已與嚴夢舟綁在一起,施長林心中無掛念,頹喪跪地,“但求一死。”

“你死了,讓小九自責一輩子?”施家的事情是施綿要揭露的,施長林為此而死,不是要她背負愧疚還能是什麽意思?

嚴夢舟極其厭惡他,為了施綿忍住,問:“你那繼室又要如何處置?”

施長林的繼室孫氏,進門時長寧郡主已死去三年,與案件無關,所行惡事唯有在施老夫人的授意下,與三歲的施綿見麵後,假裝重病。

這罪名說大不大,說小,又很惡心人。

施長林當初沒想娶她,是孫氏答應入門後會待施綿為親女,他才娶了的。不曾想,孫氏出爾反爾,進一步坐實了施綿克親的虛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