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有錢、還沒有親人。
陳風隻上演了兩次英雄救美,就將黃雲的心俘獲了,不僅拿錢將他的酒吧起死回生,而且倆人在很快確定了關係,領證結婚了。
要知道當時的她隻是出國去了十天。
十天,回來自己的男人就變成了別人的老公。
她氣憤的去質問他。
得到的就是陳風的無可奈何,告訴她是因為資金周轉。
原本當時他結婚了,她就打算跟他一刀兩斷的。
她當時恨透了這個渣男。
可她也還是愛他的,畢竟這個男人能滿足她所有需求,不管是金錢上的,還是情緒價值上的。
她交了不少男友,隻有陳風最讓他滿意。
可也是這個男人將她的希望破碎了。
一旦習慣了一個人,就很難離開。
當時的陳風或許也還沒膩。
男人嘛,喜歡刺激,這種**的感覺讓他很想體驗,他並沒有放棄她。
反而哄著她,告訴她她才是真愛。
然後承諾一定會離婚,等酒吧危機度過。
他一定會娶她。
她相信了。
就這樣等啊等,等了三年。
從剛開始以酒吧危機為理由,拖到後麵他有了更深的想法。
酒吧是為了賺錢,可黃雲這個女人有錢啊。
如果能將她的錢變成他的,那他還需要賺什麽錢?
剛開始她是不同意,那時候已經過去一年了。
她並不想耗下去,要知道女人的青春很寶貴的。
可自從陳風跟黃雲在一起之後,對她也大方了。
動不動就送她幾萬的包,出手就是金鑽項鏈珠寶,價值不菲。
她也沉溺在這種暴富和被人羨慕的喜悅中。
陳風哄騙她,黃雲的錢如果能變成他的錢,那她的錢自然就是她的錢。
想想未來不用上班,不用為錢發愁,成為人人羨慕得富婆夫人。
張曉倩咬牙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