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沈清歌穿著薄庭買的藍色收腰燈芯絨大衣出門。
這種燈芯絨布料在這個時候可時髦了。
路過的嬸子都忍不住回頭看她,眼神裏都帶著羨慕。
這種衣服一看就是大城市的人穿的。
她挽著薄庭的胳膊,“庭哥,你眼光真好,我穿著尺寸也合適。”
“你穿什麽尺寸,我能不知道?”薄庭反問。
這麽一問,莫名帶了點顏色。
她趕快岔開話題,“我們快去給阿龍送孜然粉。”
自從她做燒烤賺了錢,火車站那邊也有幾個小攤販有樣學樣做起了燒烤,可是隻有他們這家做的最香,最有味。
製勝的秘訣就是孜然粉!
還沒到村口,就看見一群鄉親圍在一起不知道幹什麽。
“清歌,不好了,你快去管管啊!”秦大嬸跑過來,著急忙慌的說道。
沈清歌疑惑道:“怎麽了?”
“我們家鐵牛昨晚一夜沒睡,就趴在山上逮野豬,好不容易殺了一頭,可春花非要搶走一半。”秦大嬸嗚嗚的哭起來。
沈清歌對春花的無語多了幾分,這女人是不是有病?
她走到人堆裏,隻見春花扯著豬蹄不撒手。
“秦鐵牛,你知道什麽叫見者有份嗎?這頭野豬我也看見了,所以它有一半是我的!”
秦鐵牛怒罵:“你個憨批女人!這是俺給公社食堂打的野豬,咋就成你的了?”
“你不認賬是不是?剛才我和我小弟都幫你抬野豬了,你敢說沒有我們的功勞?”
沈清歌垂眼一看,嗬嗬……
春花的小弟才十歲!
有個啥功勞?
秦鐵牛跺跺腳,“俺最多殺一邊豬耳朵送你!”
“一邊豬耳朵?你打發要飯的呢?秦鐵牛,你之前到我家提親,後來又反悔,你給我點補償不應該嗎?我春花是能隨隨便便被你戲耍的女人?”春花插著腰,氣勢磅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