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了兩三個月,進入臘月的時候,趙誌恒又一次來了孟驕家。
這次扛來的,竟然是一個大火腿,得有個二三十斤的樣子。
孟驕心驚!
這要是拿來煲湯的話,得吃到什麽時候去!
誰知,是她多想了。
趙誌恒說,感謝她這段時間的幫忙,給她錢什麽的也不收,這是給她的謝禮。孫同誌特意叮囑過,讓她一定要收下。
孟驕有些咋舌,這謝禮也太貴重了,她有些擔待不起啊!
趙誌恒說讓她放心收下,東西來路很正。是他讓自己一個家在火腿之鄉的戰友幫忙搞來的,也沒費什麽功夫。
盡管她一再的拒絕,可趙誌恒不容拒絕直接放下東西就走人了。
孟驕拎起火腿就追了出去,趙誌恒說既然她不想要,那就扔了吧!
反正東西已經給她就是她的了,她的東西是留是扔她做主。
這麽好的東西,腦殼有病才會扔掉。
就算她有空間吃喝不愁,也做不出如此豪橫的事情。
孟驕沒辦法,隻能先收下又拎回房間。
看來,人家孫同誌也不願意欠人情啊!
自己隻不過幫忙做了些吃的,就得到這麽大的回贈,而且還是正宗的金華火腿。
怎麽算,都是自己沾光了。
她空間裏也有拆出來的火腿,但都沒有這麽大的,都是切成塊分裝成小包的那種,而且還不知道正不正宗。
心裏想著,既然收了人家這麽大的禮,以後就在暗中多關照一下孫同誌吧!
等自己什麽時候用火腿煲湯的話,也給他送一些去。
東西是人家買的,總要讓人家嚐嚐味吧!
不過,從那天之後,趙誌恒就沒再來找孟驕幫過忙。
孟驕想著,大概是孫同誌的身體已經恢複好,不需要調養了。
畢竟她做東西的時候,偶爾會添加一點點的空間溪水在裏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