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縱已經脫離了男人“喜新厭舊”這劣根性?
不可能的。
水合不開口,高縱也不生氣。
他甚至還有些高興,因為他終於有理由,讓水合和自己住一起了。
“姓萬的老太婆,”高縱道,“不會吃虧的。她欺軟怕硬,不敢對付我……”
“難道我就是軟柿子?”水合冷笑。
“你自然不是,”高縱道,“你是我的人,就是再軟,也沒人敢捏,我在呢!”
“怎麽,打狗看主人?”水合自嘲地道。
高縱把她當成他的物品來看,確實不會讓人動她。
那動的不是她,是高縱的麵子。
高縱沒皮沒臊地湊上來:“你要是狗,我也願意當條狗。”
“然後就會被人閹了。”
高縱:“……你能不能不煞風景?”
他現在褲子裏涼颼颼的。
他不敢得罪這個女人。
她真能幹出來那般凶殘的事情。
別歪樓,別忘了他的目的。
高縱繼續道:“但是住在賀家,不好說姓萬的怎麽想,會不會連累到賀家和沈雲清。”
“所以,我要搬到你那裏去,讓你占便宜?”
“我對你,那不叫占便宜,那是合情合理合法地占有!”
水合冷哼一聲:“如果我跟著你去,別人就不會想,隴西王為什麽會住在這裏?別人就不會知道,之前我其實住在賀家?如果真是那麽沒用,錦衣衛也別留了。”
她在賀家進進出出,沒人看見?
就算從前沒有人注意到,現在經過了香坊的事情,那麽多愛看熱鬧的人,肯定都盯著她。
她進出賀家,根本瞞不住。
所以水合肯定不上高縱的當。
這廝分明就是x蟲上腦,想要讓她去暖床而已。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高縱道,“萬一連累了人呢?你是最不愛給別人添麻煩的性子……”
水合接著他的話道:“我信了你的鬼,分明是想占我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