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縱喜歡打仗。
責任這種東西,對他束縛並不大。
他就是單純享受戰場上以絕對的實力收割對手的過程。
當這種享受被水合打斷的時候,他就隻能……求男女之歡了。
很難說,這兩者給他的歡愉孰高孰低。
但是如果帶著她並肩作戰,那就是歡愉*2。
水合閉上了眼睛。
高縱卻來了精神,推推她:“說話!”
不是要走嗎?
現在起來就能走。
看誰慫?
水合道:“你讓我想想。”
“想什麽?你從前可不是這樣瞻前顧後的性格。”
她多爽利啊!
想打就拔劍,多猶豫一息時間就不是她了。
水合:“我改了,所以你能滾了嗎?”
高縱一時之間沒跟上:“你改什麽了?”
“你喜歡的,我都改了,你怎麽還像狗皮膏藥一樣?”
高縱:“……”
這小娘們吃什麽長大的,這麽會噎人!
水合閉上眼睛不再理他。
她在糾結。
她想打回安西國去,手刃那個畜生。
但是……
傷害的,是雙方的將士,安西國的子民流離失所……為了私仇,置國家於不顧,她能這麽做嗎?
而且還有個重要的原因,現在也是她糾結所在。
——沈雲清。
沈雲清已經告訴她文氏的真實身份,以後的打算。
換言之,賀家要造反。
而且沈雲清還說,很可能都等不到明年年底。
她欠沈雲清良多。
在這樣關鍵的時候,她覺得自己應該留下幫沈雲清。
她也確實答應了。
報仇這件事情,她確實焦急,但是父皇早已不在。
沈雲清,卻是活生生的人。
她想回報的人。
所以水合說考慮考慮,其實並沒有考慮很長時間。
高縱剛剛睡著,就被水合推醒。
“怎麽了?”
“我想好了,我暫時不走。但是你答應借兵給我,我現在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