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最後,厄尼斯特向我索要了那把匕首,那是Romance配的匕首,沒什麽特別之處,隻是格外鋒利。
我把給他了。
在那次任務完成之後的前兩個月,厄尼斯特像是遇到了新鮮玩具的孩童一樣,時不時地給我發一些消息,大多都是隨手拍的圖片,還有一些沒什麽意義的閑聊。
這些閑聊中包括他的邀請,他時常會熱情地邀請我去約會——他是這麽稱呼的,我赴約過幾次。
當然,我有著自己的目的,畢竟他是利夏維爾的。
第一次赴約時,我格外謹慎,帶上了槍,也想好了逃跑路線,很不幸運的是,厄尼斯特邀請我參加了一場私人拍賣會,在進入拍賣會之前,我身上的槍被拍賣會的工作人員代為保管了。
拍賣會現場坐滿了有錢人,商品大多是一些正常的東西,不過也有不正常的,比方說一個人,在進行到三分之二時,厄尼斯特詢問我是否要和他一起離場,這個時候那個人剛被某位競拍者以高價買下。
我清楚地記得他那天和我說的一句話。
“我也算是做了件好事吧,那個人,被他家人買下了。”我後來才知道,那場拍賣會的主人,就是厄尼斯特,而那個人,大概是犯了什麽錯被送到他手裏的。
第二次的邀請正常了許多,厄尼斯特邀請我去滑雪,他先去玩了高級道,似乎對這項危險的運動非常熟悉,但沒過多久,他就到初級道來指導我滑雪——我不會滑雪,我們就像是正常的朋友那樣相處了半天。
滑完雪之後,他帶我去了山腳下的溫泉店,泡溫泉時,這種“朋友”關係標誌了,他壓在我身上,某個部位頂著我,他說他想搞我。
但我們又上演了一遍老劇本,他最後放棄了搞我,讓我在溫泉裏搞了他。似乎是從我身上得到的興奮感起了效果,他很配合,也依舊熱衷於親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