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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子寧拿出過年前做的新鬥篷新鞋子還有手套, 這是過年時候他特意給霍令之做的,一直都沒出門,也沒有機會穿。
打扮男主的感覺還挺有意思的, 就霍令之這顏值, 放在現代如果進了娛樂圈,就靠一張臉都能成頂流,或者成為什麽國際名模, 像自己這種普通老百姓都沒有機會接觸到這種顏值的人。
洛子寧給他係上鬥篷上的帶子,滿意的點頭, 這顏值要是接廣告, 都得百萬起步吧, 真想把霍令之帶回家把他送入娛樂圈,讓他賺錢給自己花。
洛子寧在心裏擦擦被金錢蒙蔽的雙眼,“怎麽樣夫君,穿著可還舒服?”
“恩。”霍令之低頭看了看,發現洛子寧腳上的鞋子跟他的鞋子是同款式的, 手套和披風也是如此。
他們身上的其他衣物都是之前帶來的, 隻有這披風和鞋子手套是新做的。
“本王怎麽覺得,出去走走是假, 你想看我穿新鞋是真?”霍令之打趣的問。
洛子寧憨笑著說:“這鞋子和手套都是用過年時候吃的那隻羊的皮做的, 咱們又吃肉又穿他們的皮,真是惡魔。”
“知道了, 以後府上不吃羊了。”霍令之說。
“那可不行, 小羊們那麽可愛,怎麽可以不吃小羊!”洛子寧掰著手指頭數:“羊肉能吃, 皮能做鞋子, 羊毛還能做毛衣, 小羊真是太可愛了!”
霍令之:“……”
“我們走吧。”洛子寧推著他出門,把那十個小孩子都帶上了。
小孩們穿著整齊的衣服,手裏拿著陳大給他們做的棍子。
其實最開始洛子寧想讓他們拿著刀,這樣更有氣勢一些,別人看到他們手裏頭的刀之後,就不敢靠近了。
可是霍令之跟他說沒有那麽多武器,就隻能先拿著棍子湊活了。
不過這些小孩子長得很快,當護衛也像那麽回事了,他們左右排開跟在馬車周圍,看著還挺有排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