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醞還是把翻毛大衣脫了。
安特衛普的平均氣溫在六七度的樣子, 根本穿不上這麽厚的衣服,他三下兩下把衣服扒下來,喘了口氣才問:“為什麽去格陵蘭?看極光嗎?”
桑思逸遞給他一件羊絨外套, 接過那件大衣,疊好了放進箱子裏。
似乎是回憶了一下:“我上次去的時候是夏天,現在11月,應該看得到極光的。”
林醞跟著他走了兩步, 伸手輕輕拉住他衣角:“思逸哥, 極光可以下次再看, 先去找紅寶石好不好。”
桑思逸失笑,果然是個石癡。
再不逗他,溫聲道:“格陵蘭有紅寶石。”
看著小兔子眼裏的亮光和疑惑, 接著解釋:“紅寶石的主要產地在亞洲、非洲、大洋洲和美洲, 但這幾十年全球氣候變暖,格陵蘭的冰層持續融化,露出的岩石裏含有豐富的礦藏,其中就包括紅寶石。我們要去格陵蘭的首都奴克旁的一個小鎮,找當地的礦場老板談談。”【1】
看著林醞的眼光越來越亮,男人笑著揉了一把他頭頂的軟發:“也不一定那麽順利, 如果找不到,就當是過去旅遊好不好?”
“不會的不會的,”林醞癡笑,“有那麽多大佬呢, 我們肯定會有收獲。”
剛關上房門, 手機響了, 是那個吉米。
“哥們你厲害啊!”對方聽起來很激動, “這是砸了多少錢, 能讓裏奇大佬改變主意?你知不知道,當時聽說你們走了,我急得眼睛都綠了。”
林醞愣了一下,慢吞吞地回答:“你的眼睛本來就是綠的。”
吉米嘰裏呱啦的語音猛地一滯,過了幾秒才道:“我艸,這說法我用了幾十年了,怪不得別人聽了都跟看白癡似的看我……”
“喂喂,我也不多說了,”那邊似乎有人催促了一聲,“我現在去接你們,多帶點保暖的衣服。”
等辦完手續,吉米已經來了,三人上車,很快來到一處私人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