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還是洛思默讓季冉先說了。
“你今天早上放的東西,我都看到了。”
季冉斟酌著應該咋說,才讓自己不至於顯得很呆,到手的錢都不會要,真的很不聰明欸。
洛思默聞言,眼睛亮了亮,兩人竟然想到一塊兒去了,洛思默並未像季冉那般直接的問上一句「喜歡嗎」,而是含蓄道:
“你覺得怎麽樣?”
誰知季冉連忙擺手。
“不行不行!我不行的!”
她管不來錢,她隻會花錢!
洛思默眼神一下黯淡了下去,隨後又轉念想到,季冉說的是不行,而不是不要。
“不行指的是?”
“就是錢放到我手上不安全,而且也毫無用處,還是放你手上吧,這個家你來管錢,我不行的,要是你管不來,咱們也可以找個財產顧問。”
聽完季冉極其認真的話,洛思默豁然開朗,然後為自己的多心笑了起來。
自己都在想些什麽啊?
“我還以為是你不喜歡呢。”
“不喜歡?怎麽可能,誰會拒絕錢和房子?”
季冉首先反駁,然後震驚,“所以,你是想把那些送給我?!”
“嗯嗯。”
“那你怎麽辦呢?”
都給她了,自己怎麽辦?好歹是個大總裁,總不能把財產都上交後,可憐兮兮找老婆要零花錢吧。
“這隻是一部分。”
“呃……”
季冉:好吧,是自己多想了。
有錢人的有錢程度,是她想象不到的。
“接受嗎?接受的話我就找律師明。”
“接受,不過,錢還是交給你管吧,總覺得一萬塊放你手裏。一年後,你起碼給我一萬五。”
季冉傻笑著,對洛思默的理財能力盲目自信。
“行。”
關於錢和房子的事情就這麽完美解決,洛思默辦事也快,第二天就找來了律師,一點一點的辦理證明,接著又給季冉在現在居住的別墅上寫上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