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陽的炙烤下, 大地仿佛就要融化了一樣,中午時間尤其的熱。
幾個男人慢悠悠地走在河道邊上,似乎根本不害怕裏麵的吃人的怪魚,當然如果仔細看的話,這段河道裏根本沒有怪魚的蹤影。
今天是搬家的大日子, 戈和幾個同伴扛著木桌往新修的房子走去,這些就是他們最後一批要帶到新家的東西。
林霄見戈帶著人回來,他不經意隨口地問道:“東西都拿上回來了?”
“都拿了!”戈嘿嘿一笑, 撓撓頭補充道,“我們幾個除了一身獸皮衣服啥也沒有。”
他們幾個浪人一窮二白, 啥也沒有,就連身上穿的獸皮衣服都是這段時間才做的新的, 之前穿的獸皮衣服早就壞的不能再壞了, 此時他們身上穿的衣服和林霄的樣式一樣。
幾人在林霄的要求下將衣服做成了短袖, 短褲的樣式穿在身上,林霄的要求很簡單的, 衣服你可以不穿,但是褲子必須穿, 絕對不準耍流氓遛·鳥, 因為實在是辣眼睛, 堪比魔法傷害!
他們新修的房子簡單粗暴的修成連排的平房, 林霄的房間是最右邊的一間,前後通風,采光不錯, 而他的隔壁就是雷和烈他們。
吃午飯的時候,他們將桌子從房間裏搬出來,放在草棚下麵,然後各自端上自己的椅子,坐到桌子上就開吃。
“我們剛搬過來,這附近的猛獸還比較多,”林霄吃著東西,突然沉聲道,“這段時間不要去捕魚吃。
“雷你這段時間就在我們住的這塊地方附近狩獵,肉食猛獸直接驅趕走,吃草的動物不用管它們。”
雷點點頭,“好。”
雷雖然覺得不能吃魚有那麽一點遺憾,不過林霄說得並沒有錯,他們剛剛搬過來,這附近有猛獸留下痕跡,如果不殺掉那些猛獸,他們住在這裏也不方便。
“等會我們去這周圍轉轉,找一些野果、野菜搭配著肉吃,隻吃肉也不行。”林霄想了想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