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張強早早地去警察局。
剛進來便聽見了有人在裏麵吵鬧。
“警察同誌,我們家誌強不會做這樣的事啊,他是被冤枉的啊。”
一個老嬸嬸跪在地上苦苦求他們,一把鼻涕一把淚,旁邊的人應該是她子女,一同跪在地上。
“一切都講究證據,人家人證物證都在,老奶奶啊,這事可不是一句兩句就沒事的,他犯的可是流氓罪,可不是說著玩玩的。”
老嬸嬸一聽差點暈倒過去,這怎麽可能啊,誌強不是這樣的人啊。
“剛子,你說句話呀,誌強不是這樣的人,他要是出事了,你讓我怎麽辦啊。”
剛子的人眼神躲閃,偏過頭沉默不語,擺明了這事和他沒多大關係。
老嬸嬸一看女婿這樣的態度,轉身看向女兒,誌強可是為了他們一家才出這事情的啊,怎麽能對他置之不理呢。
張強聽見流氓罪,駐足聽了一會,昨晚自己女兒剛經曆了一些事,今天一來這裏便聽見有人在為加害者辯解,
這時候的他還沒有意識到,自己女兒的事和他們有關,直到警察同誌叫了他,才明白他們是加害者的家人。
特別了解前因後果,對方還一副理所當然,不知悔改的態度,讓張強恨不得直接在警察局和他打起來。
“哎哎,你幹什麽,想打我兒子,我告訴你除非從我身上他過去,不然不可能的。”
老嬸嬸直接衝到張強麵前站著,其他人怎麽攔也攔不住。
“誌強,沒事,娘在呢。”轉頭安慰了一臉得意的兒子。
張強說實話 不想和不講理的人說話,事關女兒也就忍了。
“警察同誌,既然事情已經查明了,我們也不要賠償什麽的,他人必須逮捕了,犯的可是流氓罪,堅決不和解。”這樣吊兒郎當的人留著也是危害社會。
老嬸嬸哪肯啊,她可見不得有人那麽侮辱自己的兒子,在她眼裏兒子是塊寶,什麽都好,不可能做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