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回到家裏,我洗了澡躺在**,忽然想起白天對林霧秋說的話,又下床把箱子拖出來,從裏麵翻出一個舊手機。
當初離開時我隻帶了一個小行李箱,裝著護照和一些現金,還有幾件換洗衣服。落地第二天我換了新的手機和電話卡,舊手機丟進床頭櫃,再也沒有打開看過。
我沒有什麽不能割舍的,也沒有什麽可留戀的。
寄人籬下那幾年,我受夠了來自所謂上流社會的審視和規訓,也受夠了宋禹川一家的偽善。國外的環境說不上多好,但至少荷蘭人把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刻入基因,隻要遵守公序良俗,沒有人在乎我是誰、我怎麽活。
對於我的離開,宋家隻當是跑丟了一條狗,無人在意。
於是我瀟灑快活地過了四年,偶爾快樂,大部分時候頹靡,手頭不算富裕,也不至於拮據。
也可以說,我過得不錯。
原本我準備過段時間回國把最後剩餘的一點雜事處理完就離開再也不回去的,沒想到今天在這裏遇到宋禹川和林霧秋,又讓我想起一些遙遠的往事。
我給舊手機充上電,不多久屏幕亮起,開機發現收件箱和通話記錄空空****,不知道是沒有人聯係過我,還是電話和信息儲存的時效有限。
我看著屏幕發了一小會呆,想起去年某段時間我曾出於好奇谘詢過NVVE安樂死相關的問題,然後發現自己達不到法律允許的標準,既沒有身患重病,也沒有遭受無法忍受的痛苦。
但在那個過程中,我思考了很多關於死亡的問題。
如果說死亡的定義是被遺忘,那麽或許我已經死了。
後來我跟我的老師,一個怪誕無厘頭的德國小老頭聊起這個話題,他既不關心我無緣無故去找NVVE幹什麽,也不管我是不是真的不想活了,而是兩眼放光地拍著手說:“不如把這個想法做成你的學期作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