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寧看到他腫的像饅頭一樣的腳踝,滿眼都是心疼。
下一刻,便氣憤的站起身,看著拿走椅子的人,氣惱的罵:“你有病啊!”
那人咽了咽嗓子,又得逞又心虛的找借口說:“我又不是故意的。可能是因為太緊張,所以我沒找好節奏,搶拍快了一步。”
說完,看向司笛,裝模作樣的說:“不好意思啊,我真不是故意的,你沒事吧?”
“你放屁!”
餘寧衝過去拽住他的衣領:“你當我們是三歲小孩,那麽好糊弄啊?就算你節奏沒找好,司笛這麽大個人站在椅子上,你能看不見嗎?”
那人沒話說,眼珠四處遊移不敢看餘寧。
“我看你就是故意的!之前你還說司笛唱副歌搶了你的風頭,你故意抽走椅子讓他受傷,讓他沒辦法上台是不是?你個混蛋——”
餘寧氣的要打人。
看他揚起拳頭,司笛急忙喊住:“餘寧!你別打他,馬上就到我們上台,他臉上要是掛了傷,你就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藝人的所作所為都會被放大。
動手打人,往嚴重了說,叫打架鬥毆。
觸犯刑事,死路一條。
餘寧聽話的沒有砸下去。
旁邊幾位隊員扶著司笛,六神無主的說:“是啊,餘寧,你先別管他是不是故意了,還是先看看司笛吧!”
餘寧知道事情分輕重緩急,可是就這麽放過,他又實在氣不過。
臉一橫,他猛地抬起腳踩在那人腳上。
這一腳用了十二分的力氣。
還精準的隻踩小拇指。
那人哀嚎了一聲,瞬間彈著腳鬼哭狼嚎起來。
餘寧哼了一聲,這才走到司笛麵前,蹲下身,輕輕碰了碰他紅腫的腳踝。
剛碰到,司笛便疼的吸了口涼氣。
餘寧不敢再碰,仰頭看著他問:“腫成這樣估計是傷到骨頭了,還能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