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達班加羅爾時,是第四天的中午。
在什麽也看不見的大海上飄三天三夜並不是件愉快的事。
盧簫踏到碼頭的平地上時,才真真活了過來。軍用馬皮靴踏在硬實的土地上,永遠不擔心土地會猛烈搖晃。
不管待過多長時間,還是很不習慣低緯度地區的濕熱。葉子都是綠的,一點都不尊重冬天這個季節。
世州的士兵們整齊列隊,下船後,向不同的方向走去。一輛輛通往不同車站的大巴停在路邊,像一個個鋼鐵大甲蟲。
盧簫下意識在人群中尋找了一下馮嚴的身影。他要去藏區工作,得坐另一趟大巴。
她一直覺得有點對不起他。但不是因為拒絕了告白,而是因為告白的人是頂好的人。
如果沒有那個人的話……大概會同意的吧。
她的手下意識摸到了綁在褲腰帶上的短刀,那是陪伴了多年的、無比熟悉的觸感。
那是一把日內瓦精造的格.鬥刀。頂級高碳工具鋼所製,刀鋒硬度62RHC,刀背硬度56HRC,鋒利至極。即便在軍隊裏,都能算得上數一數二的好刀。而且它漂亮得過分,帶著淡淡的亮銀色,上麵還鑲著幾顆碎寶石。
每當握住刀把,便會想起收到它時的場景。長官眯眼時像個軟軟的小兔子,凱爾特人的紅發在明媚陽光下熠熠生輝。
——喜歡嗎?
那時的自己高興得忘了一切,舉起刀在陽光下觀察。日光穿過刀背邊沿,在顴骨上投出相匹配的陰影。
——好刀。可送我刀幹什麽?
——因為你會隨身攜帶。多浪漫啊?
在世州,搞同性戀是違法的;盧簫也不覺得自己會對女性有欲望。
但每當想到那個人,心髒便會比任何時刻都要溫暖,想永遠仰望她,看她漂浮在太陽中央。
這時她也才反應過來,“要活著回家”的後半句應該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