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今時扶住了我的肩膀,低聲說:“她要是欺負你,我給你主持公道,別怕她。”
“謝謝,”我從他手底下鑽出來,抱著胳膊往外走,“錢我回去轉你。”
“你就是太善良了太容易被人欺負了,她騷擾你一次,你就報警,要麽買個防狼噴霧什麽的,收拾她幾頓,就是她對你動手也不怕,她要是敢傷人,還怕法律不站在你這邊?”路今時給我出主意,我們並排往外,身上都帶著一股牛油火鍋的味道,我是火鍋裏那塊混在青筍和土豆裏的薑,被路今時夾起來端詳安慰。
一如當年。
他出的主意沒任何問題,出發點也都是為我好。
“不是……不是。”我比六年前唯一進步的地方是我現在會稍微解釋一句。
“我知道人家當媽的可憐,你□□情別人,把自己弄成這樣……”路今時還走在我後麵,街上人來人往,我們靠著一根路燈柱子說話。
我也不想跟前任保持太過緊密的聯係,我跟路今時隻是普普通通的差點結婚的關係——不是知己,不是朋友,不是情人,隻是處境尷尬的兩個人。
所以被路今時這麽設身處地地著想安慰,我渾身不自在,急於堵住他的話。
“本來就是我的錯,”我把聲音放得很大,“我是活該。”
“你是想借她來懲罰自己,問題是我一直覺得你很奇怪,你沒做錯什麽。”路今時氣笑了,跟之前一模一樣的話,非要我相信我沒錯我是個普通人,甚至還是個大好人。
說來說去,路今時接下來一定會說,普通人怎麽可能不害怕拿刀的凶手,憑什麽規定一個老師就得無私地為學生獻出自己的生命,要是我當時衝上前,被凶手切瓜似的殺了,他路今時一生就要在悲痛中度過了。汶川地震時那個逃跑的老師雖然被譴責,可人家活了啊,那又怎麽樣呢,能保護好自己就是對關心自己的人的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