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風浩**,細雨滂沱。蕭暮雨站在朗卡牌匾下,靜聽雨落。
幾名畫畫的遊客進屋,在前台點了幾杯咖啡上樓。洛登正好下樓梯,其中一名遊客認出他,把畫板舉到胸前討簽名兒。藝術家笑著給他們簽名兒,不忘招攬生意:“這裏二樓是包間,你們要是不想被打擾可以去二樓;三樓是大平層,外麵能看到湖,視野很開闊。”
朗卡原計劃是二樓教學的,但“老師”白天總起不來床,隻能都改成共享畫室了。拉澤很有商業頭腦,進了一堆水吧設備擺前台,哪個來畫畫的都得喝幾杯飲品。再配合推出周卡、月卡、節日卡等促銷活動,每人次至少消費80-200元,這錢不就來了麽!最後還讓他弟弟發微博招攬顧客,洛登成了這裏的代言人,活招牌,朗卡生意簡直不要太好,比開民宿那會兒賺錢多了!
嘉措撐著傘在遠處走來,蕭暮雨笑著叫他:“快點兒,要開飯啦!”
他攬著他進屋,拉澤從吧台鑽出來,洛登端著盤子上桌兒。
“給點兒錢唄,買顏料的。”洛登很狗腿地給蕭暮雨夾牛肉。蕭暮雨剛回來那會兒,他們讓他簽的那摞紙就是“拆產轉讓協議”,蕭暮雨現在擁有他家50%的財產和100%財產支配權,瞬間成為名副其實的“暴發戶”!
蕭暮雨剛知道這消息的時候是“婉拒”的,他隻是想跟他們在一起,沒有想過利益。霸總一句話讓他幡然醒悟:“有了錢,晚上沒人敢欺負你。”
於是,蕭暮雨開開心心地當起了“一家之主”,三兄弟為了要錢不得不“適可而止”,蕭暮雨的起床時間從傍晚調回到中午,朗卡的顧客也終於有機會見到老板了。
“嗬嗬,不給。”讓你昨天又給我剃毛兒,狗東西!
“買完顏料才能畫畫賣錢啊!”洛登在桌子底下拿腿兒蹬他,“不給錢就把你裸照貼三樓,給畫畫的當裸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