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暮雨睡得迷迷糊糊的,被晃醒。**擺個蛋糕,蛋糕中間插著個數字“2”,旁邊兒插著四節短蠟燭,兩根長蠟燭。短蠟燭好像是長蠟燭掰兩半插進去的,看上去是六支,實際上是四支蠟燭。
是24,也是26。
洛登對他說:“祝我們生日快樂。”
“快樂。”蕭暮雨神誌不清敷衍了句,倒頭就睡。
洛登把蛋糕上的巧克力小泰迪塞他嘴裏,蕭暮雨閉著眼睛嚼的嘎嘣脆,嘟囔了句:“什麽鬼東西。”
洛登嚼著蛋糕上的奶油小扳手說:“小妖精確實是鬼東西。”
第二天中午,蕭暮雨醒來有點兒飄,腦袋好像灌了水,暈乎乎的。嘴裏被塞了顆葡萄,洛登說:“晴王,不用吐皮兒,直接吃,先升升血糖。”
蕭暮雨嚼了兩口,洛登又給他一顆,蕭暮雨看著洛登,後知後覺。
“你怎麽找到這兒的?”
“我是A大美院客座教授,今年第三年,碰巧過來辦續聘。昨天碰巧看到你,就跟過來了。”藝術家說的很淡定。他要是直接跟小扳手攤牌,這小東西肯定惱羞成怒,直接給他攆出去!
“你確定隻有兩個‘碰巧’,不再加了是麽?”蕭暮雨扔了顆葡萄進自己嘴裏,他媽的這貨居然是客座教授?雖然這邏輯沒問題,但直覺告訴他,事情沒這麽簡單。跟洛登說話,得先把他後路堵上,不然容易被他繞進去。
“我跟過來就是到宿舍樓下,當時有事兒就沒上來,晚上問的宿管阿姨你在哪間。”洛登捋了捋時間線,他不確定蕭暮雨今天有沒有出門,但是他晚上定了外賣大概率是下午沒出門,所以跟著他直接上樓這個假設不成立。再加上他不確定那畜生是什麽時候來的,所以隻能把他“要來”的時間軸,調整到晚上。
“昨天在哪看到我的,什麽時間?”我他媽昨天腦袋不好使,現在雖然也挺暈,但高低也得把這事兒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