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在劇本殺誤入案發現場

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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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薇手機裏麵唯一可以算作有價值的信息, 就是她的備忘錄裏麵的一段話。

“我是小薇,我要記得我的名字。”

“我是小薇,我不要忘記我的名字。”

她在反複強調著這句話, 令邢珊覺得背後發涼。

看起來小薇的精神狀態也不太正常的樣子, 她才會將這段話記在備忘錄裏麵, 時時提醒自己。

可是小薇為什麽會忘記自己的名字?這又是什麽類型的精神疾病?

想起那個神情麻木的小姑娘,邢珊隻覺得心裏拔涼拔涼的。

小薇會說實話嗎?她說的話就真的可信嗎?

誰敢相信一個精神病患者說的話?

一個可能連自己的名字都不記得的精神病患者, 她說的話甚至都不能作為法庭上的呈堂證供。

在小薇的房間裏搜索了一圈, 也就隻找到了這些有用的東西。等到邢珊準備從312房間出來時, 才發現剛才她拿過那張燒了一半的信的手髒了, 就進衛生間裏準備擰開手龍頭洗一下手。

她突然發現,洗手的槽上有星星點點的紅色痕跡。

就好像是······有人在這裏洗過什麽東西, 而那東西上應該是沾著血的,這就是遺留在洗手台上的血跡。

小薇也去過案發現場?無論她是不是凶手,她肯定是去過案發現場,才會沾染上了血跡。

這個推斷就和剛才林令舒在容與的房間裏發現了沾血的鞋子, 是完全相同的原因。

他們都言之鑿鑿地表示不認識死者原明, 也沒有見過原明,但事實上他們都早已經去過案發現場了,又怎麽可能真的不認識原明?

不管誰才是殺人凶手, 他們這樣說都是明顯不想和這個案件沾上任何關係的意圖。

其實邢珊也很能理解。

但現在他們同樣作為這個案件的嫌疑人的身份, 他們的隱瞞在被發現後反而會讓他們的行為變得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