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崢不知道秦佩宜在想什麽。
知道了他也不會否認。
他骨子裏確實是有點混蛋的人, 比如之前就愛嘴上欺負霍樂寧,除了刑訊室不提怕真的把人嚇哭,其餘時候都是仗著霍樂寧好脾氣。
像是一團棉花, 或者應當是棉花糖。
不僅軟,而且很甜。
小棉花糖在八點半準時乖巧地打來了通訊。
湛崢回了自己的房間,才按下接通。
他私心重, 從前不讓嚴沛看霍樂寧是照顧霍樂寧隱私, 現在不讓別人看見他們通訊是不讓看。
一接通,他就慶幸自己做了這個決定。
因為霍樂寧今天沒有穿兔子睡衣,而是穿了一件潔白的睡袍。
睡袍是西式宮廷的樣式,不長也不短,剛好遮住膝蓋, 露出一雙白皙的小腿。
腳倒是還踩在兔子絨拖裏, 腳腕纖細白皙。
一隻手就能圈住。
湛崢也確實這麽圈過。
在某些時刻。
他從前也會偶爾有這種片段的回憶。
隻是那個時候他隻當自己是第一次之後食髓知味,心裏再麵對霍樂寧的時候還有些微的愧疚, 現在想來, 也算是早有端倪。
如果真的是當弟弟, 怎麽會有這種想法。
又怎麽會不敢在這種時候看他的眼睛。
湛崢收回了目光。
如今他比之前要坦然許多, 畢竟古人就說過, 食色性也。
但是終究不想太冒犯。
他若無其事地問:“怎麽換衣服了?”
“嗯?”霍樂寧愣了幾秒, 然後才反應過來, “那身洗掉了, 沾了草莓漬。”
今天小明給他做了草莓果醬蛋糕。
說完他就有些後悔。
果不其然,湛崢怔了一下,勾了嘴角。
“隻有小朋友才會在吃東西的時候把東西弄到衣服上。”他慢慢地問, “霍樂寧小朋友, 今年幾歲了?”
霍樂寧小朋友漲紅了臉。
他如今也有了反抗意識, 不再任人宰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