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在島國舉行了一場同性婚禮。
婚禮籌備的比較簡單,隻請了風間一家人,還有時夕的幾個同學來觀禮,在一間小教堂裏,請當地的牧師給他們舉行了儀式。
婚禮現場兩人都穿著一身得體的男西裝,之前也一起選了合適的鑽戒。
這場特殊的婚禮隻有新郎,沒有新娘,他們是彼此依附的存在。
不過好在島國民風開放,同性婚禮不是什麽稀罕事。
牧師,“新郎,你願意和你身邊這個男人結婚嗎?愛他、忠誠於他,無論他貧困、患病或者殘疾,直至死亡。”
莫正華看著緊張到臉都有些發白的時夕,悄悄牽起他的手,用篤定的聲音回答,“我願意。”
牧師,“新郎,你願意娶和你身邊這個男人結婚嗎?愛他、忠誠於他,無論他貧困、患病或者殘疾,直至死亡。”
時夕握緊他的手指,低頭看了看兩人交握的十指,深吸了一口氣抬頭,“我願意。”
“好,請你們交換戒指。”
莫正華把戒指給時夕帶上,然後看著時夕抖著手給自己帶戒指,溫柔地笑了,“時夕,你終於是我老婆了,開心嗎?”
“不都叫了兩年老婆了,還問......”時夕咬著唇麵紅耳赤,此時,真的有點嬌羞小媳婦的模樣。
雖然沒有幾個客人,但是仍然覺得這樣把他們的關係直接暴露在眾人眼裏讓他覺得有些芒刺在背。
不過看到這些人眼裏都是滿滿的喜悅和祝福,沒有人用看異類的眼光看他們,包容的氛圍讓他放鬆了不少。
“那也不行,現在終於名正言順了,以後不許再跑掉了,以後要記得把老公別在褲腰帶上,走到哪裏帶到哪裏,”兩人戴好戒指,莫正華額頭抵著他的,深情地說。
“嗯,好,”時夕抿唇,眸中漸漸有了濕意。
生命中有了這一刻,就算以後再失去,這些回憶也足夠支撐他渡過餘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