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正華舌尖舔舐指尖的瘙癢感像一股細小的電流,從時夕的指尖一路傳導進心裏。
時夕哆嗦了一下,想要把手從他嘴裏抽出來。
可還沒等他把指尖抽出來,就被莫正華把整個手掌都拉過去,一點點細細地啃起來。
時夕,“……”
莫先生真的好像一隻毛茸茸的大狗。
莫大狗很快順著他的胳膊一路舔到腋窩,把他吻得忍不住笑起來,最後把他整個人都壓到地毯上,一點點地吻,口水擦了他一身,像是要把他用口水整個標記起來一樣。
於是時夕被順理成章地吃幹抹淨了。
這一場情事莫正華做的暢快淋漓,時夕光著身子被壓在深色的地毯上,白玉般的皮膚被地毯襯得像是會發光一樣,還有背上那樹灼灼盛放的桃花,嬌豔欲滴,搖曳生姿,仿佛能把人勾進一片豔色無雙的夢境裏。
“時夕,你這樣真的好美,”他膜拜般的吻上他背上的紋身,幾乎用舌尖舔遍他整個背上的每個角落。
感覺到男人異常執迷地啃咬他背上的紋身,時夕心裏有些五味雜陳,因為他明顯感覺到,莫正華吻他背的頻率過高,做事的時候,也是後背位的頻率過多。
也許自己如今所依仗的男人的喜愛,多數是拜這身刺青所賜。
也就是說,他也不過是個載體,就像一張幹巴巴的畫紙,如果沒有身上的那幅價值連城的畫,便是毫無價值。
悲哀的感覺讓他頹喪地把臉埋進胳膊,將落寞的情緒徹底掩藏起來,隻留線條流暢的背在男人視線裏,反正男人需要的就隻是這個而已。
背上的吻還在繼續,在時夕陷入越來越低落的情緒裏的時候,卻猛然間覺察到,男人的吻滑向了不可思議的地方。
時夕攸的瞪大眼睛,“……”
“……先生,不要這樣……不幹淨的,”時夕在過度的刺激下猛烈搖頭,克製不住想要掙紮抽身,卻被男人更緊地鉗製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