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住別人家, 光是給了銀子還不夠---其實蘆花已經沒從前那麽大方了,給香秀家的房租並不多。
香秀家裏也不明說少,但明顯看得出是嫌少的, 對蘆花的臉色不是很好看。
久病床前還無孝子呢, 盡管從前蘆花對香秀和她家裏人都還不錯, 可是一旦這家人得了甜頭, 奢望輕易下不來了。
蘆花也想過搬走,可搬去哪兒?
牛武叔和桂香嬸雖說已經搬回村裏來了,可他倆也不好過。
原來潘家的大院捐給了村裏, 才換得來這對夫妻回鄉下來有一席之地, 也分得了三分田地。但土地才到手,又貧瘠, 尚未種出糧食, 所以自去年秋天到今年開春,他倆都靠上山打獵、河裏捕魚維持生計,哪裏又能夠接濟蘆花這一家呢?住都沒地兒住。
而且這兩人原來算是叔嫂的關係, 雖然兩個人性子都憨厚, 並未與牛家村人發生過口角矛盾,待人也和氣,但村裏人看他們, 還是看奸夫□□的目光。
每次劉桂香來給蘆花送東西,都隻遠遠地把她喊出去,怕的就是香秀爹娘瞧見,給眼色, 指桑罵槐, 連累了蘆花。
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啊。
話說回來。
蘆花當然知道平時日常用度經常勞煩人家, 所以常硬氣不起來。
一則她確實沒錢。鬱齊書走的時候, 她又硬塞給了他五十兩做盤纏,怕他去了縣學,高天達也給他臉色看,他和清簫日子難過。所以,家裏的錢大半都給了他帶走。
二則,也不可能算得那麽清楚,想算也沒辦法算啊,比如借勺鹽巴、拚塊零碎布頭、一截針線什麽的,零零碎碎,怎麽算?
錢給少了,人家覺得你施舍乞丐。給多?你有錢麽?蘆花隻好厚著臉皮跟和尚撞鍾似的,過一天算一天。
等到哪天香秀家裏住都不讓她們住了,大不了就帶著婆婆和小叔子去安義縣找鬱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