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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4章 “家務事”(求首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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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目睽睽之下,被他當作炫耀“男人氣概”的物件兒一般的女子咬緊了牙關,眼淚越發洶湧。

衡玉聽得握緊了十指。

她大概聽明白了。

朝廷前不久頒下的《婚聘吉時詔》中,便有為那些家中貧寒錯過了婚聘年紀的男人或鰥夫,指配賤籍女子為妻的條例。

因是賤籍,這些女子根本沒有選擇或拒絕的餘地,隻能聽憑安排。

起初她在京師時聽得此條例,便已覺不適,眼下親眼見了,更意識到弊端過甚。

這些一把年紀沒能娶妻的男人,除卻身有殘疾者,便多半是些懶漢之流,或是品性惡劣,這樣的貨色養活自己都成問題,究竟何來的資格娶妻?

還有那幅將人娶回來就能隨意打殺的姿態——

衡玉強壓著內心翻湧的怒意,看著男人道:“你有句話說錯了,她既已嫁給了你,便不再是賤籍之身,而是良民。”

這就是朝廷所謂的大赦,依照規矩良賤不可通婚,此番大赦則給予了賤籍女子嫁給良人則可銷去賤籍的恩典。

可於眼前的女子而言,這當真是恩典嗎?

“就算她沾了老子的光成了良民又如何!”男人毫不畏懼地道:“難不成我打她兩下,她還能去官府告我?”

見圍觀者越來越多,十分享受這種關注的男人越發得意忘形,彎下身一把揪住女子的頭發,強迫她抬起頭來,問:“你有膽子去官府嗎?妻告夫,那可是要坐牢的!”

女子緊緊咬著牙流淚,看向衡玉的方向,輕輕搖了搖頭。眼底有感激,更多的卻是絕望。

衡玉明白,這位娘子是讓自己不要再多管此事之意,因為她很清楚自己逃不掉,甚至根本沒敢想過其它。

丈夫打妻子,旁人無法插手,妻不告則官不究。

但妻告夫,即便屬實,卻也要徒兩年。到頭來可能丈夫隻是挨上幾板子,被打的妻子卻反倒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