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穿越之細水長流

第八十四章法盲的代價

字體:16+-

第八十四章法盲的代價

於氏手底下整討了十五年生活的李桃花比李滿囤更恨於氏。

李滿囤好歹是個兒子,而且還是李家三房長子。他在他娘陳氏死後,有他爺奶,大伯、二伯以及老大哥族長看護,日子並不算太離譜。

而李桃花,作為一個女孩子、一個賠錢貨,則打小就為於氏當粗使丫頭打罵使喚、接東接西——於氏自懷了李滿倉之後就把全家的衣服都丟給當時才四歲的李桃花洗。

當時李桃花還小。她一洗不幹淨衣裳就要挨打和餓飯。

於氏生了三個孩子,每個孩子差三歲,故李桃花整洗了九年的尿布。

好容易,李桃花長到十二歲。此時最小的李杏花也不大尿褲子了,於氏又讓李桃花打豬草、煮豬食。她自己則霸著廚房和紡紗織布之類的輕巧活計,而地裏的活,她再也不碰。

那些年,若非有她哥李滿囤私下幫她做活,然後又省了自己的窩頭給她,李桃花覺得自己一定撐不到成年。

李桃花一直懷疑這些年於氏之所以還留著她和她哥,就是因為她兄妹兩個能幹活。不然,於氏在她出門後不會忙著給她哥李滿囤張羅娶媳婦——於氏其實就是為了再尋個粗使丫頭回來伺候自己。

李桃花恨透了於氏,連帶的也恨她爹李高地。她恨他爹對她不聞不問,由著於氏作踐。若非她哥李滿囤還住這兒,她才懶得熱臉來貼冷屁股,大老遠來受於氏的白眼呢!

現她爹和她晚娘自說自話地把她哥給分出去,她就得作為舅家人替她哥要個說法。

她等這天已經等很久了。

聞言李高地的臉當即就紅了。陳家是他正經嶽家。他分家,有於氏在他可以不告知於家,但他必須要請陳家舅爺來做公證——這次分家,他不僅失了禮,而且還失了公道。

於氏更是為李桃花氣了個倒卯。那短命鬼陳氏都死三十年了偏還陰魂不散的留兩個討債鬼與她添堵。她恨自己當年不夠狠心,沒一把掐死李桃花這死丫頭,以致現在養虎為患,每每被她氣個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