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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章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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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章改變

很顯然,太祖皇帝是玩弄這一套規則的高手。

唐先行租庸調製,至安史之亂後、德宗中興之治時,由楊炎提出兩稅法,改變以往按照人丁征稅的方法,改為按照每戶財產多寡征稅,取消以往以實物為稅的方法,一年征收兩次,是為兩稅法。

兩稅法算得上是稅製的創新,也算是應對唐末土地兼並劇烈增長的良策,同時大大增加了國庫收入,隻可惜兩稅法因為是以依貧富為標準征稅,觸犯了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了地主貴族的激烈反對,施行不過三十餘年便不了了之。

太祖皇帝所取的恰恰是兩稅法。

不過,與唐朝不同的是,大齊朝兩稅法雖然也是按照貧富等級征稅,可卻不同於唐朝的一刀切,稅率同樣是按照等級劃分,並且有最低征收標準,與現代社會施行的按照不同工資標準征收不同稅率的方式基本上異曲同工。

如此稅製下,窮人不至因稅收而活不下去,富人也不至因大部分所得被朝廷征收而怨聲載道。

這套稅製收效不錯,隻是隨著一代代皇帝更迭,一個朝廷走向腐朽和落敗已是必然趨勢,大齊同樣是如此。

從陸昀那裏取來的資料來看,富戶謊報田畝、甚至是分攤田畝數至佃農身上在有些地區已成普遍的趨勢。

因有最低征收標準在,佃農手上分攤出的田畝有的未達數目,有的雖達到了、但稅率相較大畝數額的稅率而言卻低上許多,如此一來,征收的賦稅就要少上許多。

這就必然形成巨大的稅收漏洞,這漏洞從何處填補?無他,還是出在普通小農身上。

其中又數佃農最慘,沒有土地自主權,全副身家都係在地主身上,雖吃虧卻也隻能按下,不然一家老小要怎麽租地供活?

如此一來,發展到如今,這土地稅製雖明麵上還是兩稅法,卻已經變質許多,農民仍舊是被宰割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