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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第四卷 奪神器 第十三章 搶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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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奪神器 第十三章 搶婚

鮮卑族由拓跋圭建國便遷入黃河流域,雖然後來有大量的漢家世族加入,幾代君王也在極力漢化。但還是有不少鮮卑部落風俗仍在流行。畢竟鮮卑勳貴的勢力還是比較強大的,拓跋氏本身也是鮮卑人,這些風俗倒是沒有受到壓製。隻不過往往導致鮮卑族與漢族的衝突,甚至生死。這也就是拓跋浚為何一意想要改革鮮卑陋習的緣由之一。

其中蘇環所在的相州地麵上雜居著漢人,鮮卑人,突厥人,而且離京師也遠,是鮮卑風俗最為流行的州縣之一。

鮮卑的一些部落中流行著搶婚,雖然已經有很多鮮卑人逐漸漢化,也跟著漢人一樣三媒六聘,但是還是有一些鮮卑人仍然熱衷於搶婚,他們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鮮卑未婚男子搶奪鮮卑未婚女子,一般不會有任何問題,反而兩人大多數情況下會成恩愛夫妻;但若是搶奪的是漢族未婚女子,由於習俗不同,往往會釀成命案。

為此,拓跋浚特地下了律令:凡是把未婚女子,尤其是漢族女子搶入家中,若是女子對鮮卑男子本身或其家庭不滿意,堅持不從的,男家也隻能好言相勸,不得動用武力,仍是不從,男家便要送其回家。若是女子生命受到傷害,男方便要處於死刑。而且還規定隻有鮮卑的未婚男子可以搶婚,其他已有妻室的男子不得搶婚。

雖然律令是這麽規定的,但是不少地鮮卑貴族男子卻無視法律。常常借機強搶民女。那些州縣的官員們,大多也礙於各種情麵睜隻眼閉隻眼。而被搶的漢族女子,大多都是不堪**自我了斷。

蘇環口中的耿家小姐耿月便是其中一個。要說其實也是耿月自己比較不小心,鮮卑人現在搶婚大多搶的是平民女子,耿月的父親耿標是相州數一數二的鄔壁主,她也算是大家小姐,一般也沒人敢來對她搶婚。但是那一日。耿月兼*光明媚,便苦苦哀求自己地父親讓她去郊外踏青。耿標先是不許。但經不住寶貝女兒的哀求,隻能準其出行。大禍便從那是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