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提親
淑妃頗為看不慣賢妃的姿態。
那個位子,是那麽好爭取的嗎?就算得了太後的支持,勝算大大上升,但也不能說是一定能成。隻要這個位置一日不落定,那就一日算不得數。
現在就許諾這許諾那的,輕狂給誰看呢?
對淑妃的話,賢妃很不以為然。
“到了現在,事情還可能會有變化嗎?哼,以前是我們求著他們,現在,隻怕他們比我們還心急火燎呢!就讓他們先著急一下好了。”
賢妃幸災樂禍地說道,以前她想要蕭瀟做兒媳婦,不知跑了多少趟福寧宮,太後就是推三阻四,不肯答應。那份低三下氣的窩囊氣,賢妃直到現在還記憶猶新。而如今,正該是讓太後和蕭家也嚐嚐這種滋味了。
太後和護國公他們現在估計正等著她正式上門說這件事兒呢。
畢竟,二皇子雖然當眾提了親,但婚姻之事,向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裏可能由小輩說說就算數的?就是蔣麗華自請退位,也是不作數的。在皇帝沒有正式下旨之前,她仍舊是二皇子明媒正娶的寧王妃。
隻有皇帝、賢妃正式出麵,同蕭家說定此事,下了旨,這件事才算是真正的定下來了。到時候就是正式的婚聘流程了。
吃定了蕭家,賢妃這時,反而一點也不著急了。轉而起了心思,想耍耍未來婆婆的威風了。免得蕭瀟仗著出身,又是二皇子在天子、朝臣、百姓這麽多人的目光下求娶的,尾巴就翹起來,不把她這個婆婆,二皇子這個夫君看在眼裏了。
淑妃見了,心裏暗暗冷笑,這還沒有當上人家婆婆呢,譜就先開始擺了,以為自個兒是誰呢?也不看看蕭瀟比她的出身尊貴多少,馬不知臉長。
淑妃心中暗自譏諷,但以她和賢妃的關係,賢妃打定主意不願意去,她難道還能強拉著她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