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個故事,是為了我家肉包。
我不知道它的品種,因為它是我妹妹在公司撿來的。它的主人不知道為什麽拋棄了它。就扔在公司舊樓裏,當時它還不如一隻大老鼠大,如果不管,可能會被老鼠咬死。
還記得它初來我家的模樣。眼神中又是討好、又是驚恐。真是可憐死了。它無論打哈欠,還是叫,都像小貓,喵喵的,我一度懷疑過它的血統,可是我妹堅持說它是狗,如今它兩個多月了,事實證明我妹是正確的。
我本來是不想養狗的。因為我沒有精力去照顧它。我覺得養寵物不比養小孩子更省力,那是十幾二十年間對狗狗的承諾,如果你不能確定會一直愛它,餓時喂它吃飯,生病時帶它看醫生,每天抽時間帶它出去玩 ,最好還是不要養。
但是我不忍心讓肉包在各個主人間轉手,讓它永遠在適應新環境。永遠在不安中渡過。所以我決定讓它暫時寄養在我家,然後給它找個天使一樣的好主人。
然則當有人要收養它時,我卻開始擔心收養者是不是狗販子、會不會把它弄到狗肉館去,它比較調皮,如果新主人沒有耐心。打它又怎麽辦?我還非要想收養的人承諾我,絕對不能再轉送別人,否則我就不給。
結果——當然——沒人答應我苛刻的條件,所以我隻好自己養了。
在做出決定的一刻,我的心瞬間輕鬆了。原來它來的第一天,我就很喜歡這小東西了。隻是理智讓我拒絕,而當時要送走的前幾天,心一直糾結著,很難受。
每天早上,它五點準時把我吵醒,會咬我的頭發、舔我的臉,使我睡懶覺的時光一去不複返。可怕的是,我睡的是塌塌米式的房間,它可以隨時攻擊我。
而且,它咬一切可以咬的東西,咬斷了我涼鞋的帶子,我弟弟的襪子和腰帶總在在它的窩裏才能找到,搶我的酸奶喝。因為它跑來跑去,我們走路要無比小心。帶它出去兜個風吧,它居然還暈車。吐口水吐得兩隻小前爪都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