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包大同發現的第四起凶案現場。
當他和花蕾來到市腫瘤醫院時,立即感到了死亡和血腥的氣息,因此直接找到了光室。
血流成河是預料中的。但屍體的狀況卻讓他心中一寒,繼而有些憤怒。
真的是食人鬼?還是真有那麽大的仇怨?!
“快離開。”他一返身,蒙住花蕾的眼睛。推著她走,不讓她看到這麽殘酷的場麵。
金屬**,已經被肢解的屍體拚接著擺放好,顯露出凶手的挑釁和惡意。而事實上,已經不存在什麽屍體了。因為被害人全身的肌肉全部被撕扯了下來,隻剩下一副血淋淋的骨架,殘肉甩得到處都是,從肉量上來看,肯定消失了一部分。至於是被拿走了,還是被吃掉了,不得而知。
惟有死者的頭保持完好,由於失血而慘白,一雙眼睛後翻。隻用眼白盯著房間入口,似乎大叫著:冤枉!救命!
根據事先掌握的情報,六人照片中在腫瘤醫院工作的護士叫費娜,警方的報告中附上了她的照片。所以。雖然人死後變化很大,包大同還是一眼就認出死者正是她。遊牧之神手打。
當時他開玩笑說哪家醫院離雜誌社比較近就先到哪裏來調查,腫瘤醫院是最近的一家,但沒想到居然目睹了凶案現場。
隻一秒,他就斷定這裏和前麵三起凶案的現場一樣,幹淨得很,而且凶手已經逃了。雖然在遍地的血漿中印下了一個男人的腳印,直通向內室,但內室絕沒有藏著人,也沒有藏著其它的東西。
那腳印和擺好的屍體一樣,是一中示威,或者說是嚇唬人的。從這種情況來看,這不是什麽食人鬼做的案,肯定有極大怨念的凶物殺的人。
那六個女人做過什麽天怒人怨的事,以致遭到這樣殘酷的報複呢?
“花骨朵,你得‘生病’住院。”包大同在向醫院保安報告了凶案後對花蕾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