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甚麽腦抽起了先奸後殺這樣特立獨行兼欠抽的名字?這還要追溯到我三歲的時候。
那一年!我第一次失戀。
我媽媽的一位同事來我家作客,還帶了她跟我同歲的小女兒,那個粉妝玉琢的小女孩,叫我石頭哥哥,還說要做我的老婆,青梅竹馬的戀情啊,看起來是多麽美好,多麽幸福,但美好和幸福就隻維持了兩個半小時。
就在我最幸福的時候,鄰居家的小明跑過來找我玩,看到了我的初戀,就用一根棒棒糖把她哄走了。然後兩個人一起上小學,一起上初中,一起上的高中,一起考的大學,還特麽一起結的婚啊!
他的老婆就是她,她的老公就是他,一切都那麽完美,青梅竹馬的戀愛,開花結果。但這還不算,小明也就是張野明在工作後自己創業,如今已經是本市第一的年輕企業家,每個人都誇她嫁了一個最出色的老公。
張野明居然還一直都認為我是他最好的朋友,把他一生最愛的人介紹給了他認識,誰跟他這種搶朋友女朋友的人渣是好朋友?
真是混蛋啊!
我跟他絕交多少次了,丫就是沒記性。
這貨還最愛帶了他老婆到我家來,每次我含恨提起這件事,他都會笑得樂不可支,每次都道歉,但是每次都道歉的沒有誠意,看起來就像是在故意刺激我。
我的第二次戀愛,在初戀結束後的第三天,失戀也在第三天,原因還是因為棒棒糖。
那天我準備了棒棒糖,回家的路上碰上了她,我感覺自己遇到了天使,就鼓足勇氣把棒棒糖遞給了她,她說自己的牙齒疼不能吃,我就去買雪糕給她,等我回來的時候,就看到一個濃眉大眼的男孩子站在他身邊,我還以為那是她的哥哥,結果那個是我哥哥,我遠方的表哥第一次來這個城市,就橫刀奪愛,搶走了我的二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