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工團的其他人多少知道些嚴如的事,看她不想搭理這兩人,自然是把她們請了出去。
劉小風和劉小雨不甘心,兩人不肯走。
“我們沒犯法,為什麽驅趕我們?嚴如是我們的妹妹,爸媽因為她坐牢,她必須補償我們。”劉小風要錢要得明明白白。
劉小雨也說:“對,要不是她,我們不會被婆家趕出來,隻要她答應每個月給我們依然十塊錢,我們就走。不然,我們不走,就在這裏等著。”
“不行我們就找部隊領導,我們的事不可能沒地方說理。”劉小風威脅。
邊上的戰士也不慣著她:“領導不可能管你們的事,部隊的人都知道,嚴如是嚴家灣的人。至於別的,隻要她不認,誰也不能拿她怎麽樣。”
劉小風和劉小雨一聽,慫了。
她們當然知道這個理,隻要嚴如不認,她們就拿她一點辦法都沒有。
再不甘心也得放棄,部隊不是她們想撒潑就撒潑的地方。
嚴如這個妹妹,怕是真的不會管她們的死活。堅持片刻,看戰士真不放她們進去,兩人隻能灰溜溜離開。
人是被趕了出去,嚴如的婚事也沒成。
錢菊英耳提麵命盧德林:“嚴如的家世背景不清白,你不能娶她。不管是誰給你做的媒,都不能答應。她親生父母是勞改犯,會影響你的前途。”
盧德林皺眉:“不會吧!她沒跟親生父母來往過,她是養父母養大的。”
“你就是個死腦筋。”錢菊英不滿地看著兒子,“養父母養大的又怎麽樣?她的根是劉家人,兩個姐姐找來了,讓她每個月給家裏寄二十塊錢。
這樣的婆家賊,你娶了以後還想有好日子過?娶媳婦娶的是賢德,娶個家世有汙點的能毀掉你的兒子孫子。”
聽言,盧德林不再說什麽,答應了:“行吧!那就拒絕她,我也不是很看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