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正當江哲在劇組等待著開機的時候,發生在京城的一樁意外卻讓他有些後怕。
2月3日,上午11點,酒店套房內。
“老板,確定了。”
隻見老馬罕見的麵色凝重道:
“不是謠言,這是真事兒!”
“就是在淩晨發生的,而且是在四環內,當時劫匪假扮成警察,所以吳若普才沒有反抗,直接跟著他們上車了。”
“聽說劫匪本來準備綁張鐵靈的,隻是那天他正好沒來,這才抓了吳若普。”
聞聽此言,江哲一時間也不知道該說什麽了。
要知道那可是京城呀,首善之地,竟然還會出現這種離譜的事情,這……就離譜!
說實在的,一開始聽說這個消息的江哲還以為又是狗仔的編故事呢。
可他萬萬沒想到,這竟然是真事兒,而且到目前為止吳若普還沒找到。
念及此處,江哲心中忽然有些沒底。
畢竟如果論名氣,他可是要比吳若普大多了。
如果這回在明星身上吃到了甜頭,那麽說不定哪日被綁架的就是他了。
雖然他會些拳腳功夫沒錯,但正是因為練過武江哲才知道功夫是不能和槍鬥的!
七步之內槍快,七步之外槍又準又快,現代槍械就是這麽的不講武德!
更不要說那些綁匪說不定還有土炸彈、雷管之類的東西了。
老馬顯然也想到了這一點。
於是在思量再三之後,老馬還是誠懇的建議道:
“老板,咱們還是再請一個專業的保鏢吧!”
“反正也不浪費,平時還能給你當司機!”
江哲聞言沒有怎麽考慮便果斷的點了點頭。
沒辦法,他可不想辛辛苦苦賺了這多錢,還沒花就見自家老頭子去了。
就算不會碰到綁架這種惡性事件,有個保鏢在身邊也是好的。
畢竟現在社會上的垃圾人確實太多了,誰知道哪天會不會有精神病、酒鬼隨機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