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蒼守夜人正文卷第29章開考重賭“兩位兄台有興,在下代勞!”一位士子站了出來,手一起,一張金紙在手,寫下契約:
約明:
甲乙雙方設賭,以科考成績為注,名次高者贏,名次低者敗,敗者需L體繞海寧城跑三圈,高呼十聲“我是廢物”,此外,勝者有權問敗者一個問題,敗者需如實詳盡回答,此約雙方共同遵守,如若不遵,文根自斷,天人共棄。
約在手,張浩月先簽字。
轉手遞給林蘇。
林蘇接過紙,略有猶豫:“用寶紙寶筆寫啊?”
“文人一約,一諾千金,原本也無需寶紙寶筆,但既然林兄想演繹一段佳話,又豈能少得了寶紙寶筆?”
張浩月輕描淡寫地回答。
林蘇拿起筆,還是有些猶豫不決,眾人心跳加速,等著他落筆……
“嗬嗬,不敢簽麽?不敢簽也行,抽自己嘴巴十掌,言明剛才自己是言語如放屁,就此揭過!”
林蘇大怒:“簽就簽!”
提起筆,落下大名,林蘇!
“既然是佳話,本人也助個興吧,我也與你賭!”剛才寫約的那個人也提起筆,簽下了自己的名字:趙吉。他的名字也簽在甲方。
“還興一對二?”林蘇目瞪口呆。
“當然,我們可沒說,甲方隻有一人!”
第三人站出來……
“等等!”林蘇抬手止住:“如果我勝了一人,敗給另一人,又怎麽算?”
“契約寫得清楚明白,你敗給張兄的話,你按張兄的安排行事,你贏了趙兄的話,趙兄按你的安排行事!”
林蘇沉思良久點頭:“這倒也公平,那好,願意簽的都簽吧,話說回來,簽的人多,我還保險些,贏了的人讓我難受,我在敗了的人身上加倍找回來!”
一時之間,二十三個學子將名字簽在了甲方,代表著林蘇一人跟二十三人對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