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翠雲看著電話陷入了沉思。
後悔也沒有用了,估計自己再去找馮健複婚人家也不一定同意了。
一個月後,這一萬塊錢花光了,張翠雲去了婚介所。
她的要求不高,男,有錢,沒有孩子就行。
可是找來找去,也沒有合適。
直到兩個月後,有一個48的二婚帶孩子男人和她見麵相親。
男人家裏比較有錢,她也比較滿意。
結果兩人結婚沒半年,張翠雲就受不了了。
為啥啊?
這個男人的欲望相當的高,每天自己都下不來床。
除此之外,她還要負責洗衣做飯,洗碗拖地。
男人家裏是挺有錢的,但是並不給她花啊。每天就給她100塊錢買菜錢。
其餘的一分沒有。
張翠雲明白了,這個男人花了100塊錢找了一個全職保姆啊!
白天晚上一起伺候的那種!
三個月後,張翠雲選擇離婚了。
離婚後,張翠雲再次通過介紹,認識了一個單身王老五。
有錢,有氣質,有禮貌。
張翠雲立刻陷入了愛河。
兩人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男人卻說最近有一筆大生意,需要用到錢投資。
隻要投資100萬,一個月就能回來130萬。
張翠雲沒有錢,但是有房子。
男人就慫恿她把房子賣了。然後帶她去自己在市中心的大平層住。
並且把大平層的房證交給了她。
“小雲,等咱倆結婚了,我就把你的名字加到這個房證裏。”
張翠雲被男人迷得五迷三道的,回到家立刻就把學區房以102萬的低價賣了。
然後拿了100萬全部交給了男人。
結果,第二天,男人不見了。
起初,她還以為男人忙碌,但是過了一個星期還是聯係不上。
當她拿著房本來到男人在市中心的大平層的時候,發現房間門根本打不開。
後來她去警察局報案,發現自己手裏的房證根本就是假的,那個大平層的房主也來了,說那個男人花了5000塊錢租了一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