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一對老夫婦來到了陽光孤兒院。
他們都是大學的教授,已經快四十多歲了。
而他們之所以領養孩子,是因為他們的孩子在三年前因為車禍離開了人世。
在經過三年的恢複,他們終於鼓起勇氣,決定再次領養一個孩子。
他們領養了一名可愛的女孩,取名宋詩琦。
倆人生活自己又找到了方向,每天都精心的照顧這個女孩,讓她像所有的孩子一樣,學習彈琴,學習跳舞,學習英語。
帶她去世界各地遊玩,去迪士尼,吃冰淇淩,買各種各樣的玩具,
在她生日的時候,為她舉辦盛大的生日舞會。
她的童年可是說非常的幸福。
而宋教授對宋雨琦更是比對親生的孩子還要好。
掌上明珠也不足為奇。
付出總是有收獲的,宋詩琦也沒有讓兩人失望,她的成績非常的優秀,最後考上了名牌大學。
大學畢業後,宋詩琦利用父母的人脈,開設了自己的公司。
很快,生意越多越大,越來越有錢。
因為當年宋雨琦被領養的時候,已經有了記憶,所以她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是被領養的。
當她事業有成之後,總是覺得自己很孤單,於是她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
她也要去孤兒院領養一個女孩,作為自己的女兒。
但是這個決定遭到了宋教授兩口子的強烈反對。
他倆的意思是你還年輕,應該考慮組建家庭,生兒育女,而不是領養孩子。
可是宋雨琦有自己的想法,她不想組建家庭。
在一次談論中,宋雨琦再次說自己要領養孩子的事情。
爭吵中,宋教授情緒激動打了宋雨琦一巴掌。
結果宋雨琦哭著離開了宋家,再也沒有回來過。
直到現在已經過去了兩年多了。”
彈幕來襲:
“我聽明白了,這是兩條時間線,但是事情發生的地方都是陽光孤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