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是個親和力很強的人,顧染和她聊了一會天,漸漸放下了對她的成見,兩人之間氣氛也熱絡起來。
兩人之間氣氛正好時,王芳突然拿出一個信封,開口道:“染染妹子,我知道你們救人不是貪圖這點錢財,可這是我的一份心意。”
顧染剛要開口拒絕,就聽到她接著說:“原本我們在家,是商量好由我拿2000塊來感謝你們的,隻是很不湊巧,第二天我母親生病,我趕著回去照顧她,就將這件事交給楊樹去辦,沒想到......”
後麵的話,她沒說,顧染也知道,她開口拒絕道:“芳姐,雖然楊廠長那事辦得不地道,可我們畢竟收下了那份錢,哪有再收一次的說法。況且,一開始我們也沒有收這錢的想法。”
雖然這樣說有些又當又立,可顧染說的是實話,要是當時來的不是楊廠長而是芳姐,這錢她和沈文清都不可能會收。
王芳看顧染態度堅決,也沒有強求:“好吧,不過如果以後染染妹子有需要,可以去市裏的春城綠海灣36號找我。”
聽到這個地方,顧染有些驚訝,她和沈文清的別墅就買在這個地方。她壓製住驚訝的表情,回答道:“那謝謝芳姐,你這是要搬家了嗎?”
王芳點點了頭,回答道:“和楊樹離婚後,我父母就叫我搬回去,過幾天就走了。”
顧染了然地點點頭。這個年代,男女離婚,受到非議的卻往往是女性。王芳還算好的,她有父母的幫扶,會輕鬆一些。
王芳有些奇怪地問道:“你好像並不好奇我離婚這件事。”
顧染知道她什麽意思,離婚在這個年代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可從她進門到現在,顧染表現得就像這是一件稀疏平常的事一樣。
她這樣問顧染,語氣說是奇怪,不如說是感慨。
要是別人都像顧染這樣正常地看待離婚,這個世界上一定會少了許多的怨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