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興一中籃球場。
五點後的日頭明顯降了許多,天邊隱約浮現金光彩霞,十分惹眼。
可陳見津此刻的心情並不暢快。
籃球掌握在自己手中,周遭卻危機四伏。
圍著一圈的高大男孩們,麵上對他盡露出嫌惡之色,即便他是校霸又何妨?
眼前幾人吃人模樣,並不畏懼來自傳說中校霸名號的身份,目露嫉色,恨不得將他碎屍萬段般,折磨。
“陳見津,你可想好了。這個球不給咱們飛洋隊,往後出了一中,別怪我們對你不客氣!”
“李朝陽親筆簽名的籃球,你都摸了幾天了!陳見津,你別不識好歹!也該讓我們摸一摸,這球都讓你摸得掉色了!”
“別以為你是校霸,我們就會怕你……”
李朝陽是新生代籃球明星,今年爆火全網,能拿到他的周邊已是幸運。
再者,李朝陽從北興一中畢業幾年,便將珍貴的親筆簽名紀念版籃球贈予北興一中,供籃球隊員賞玩或拍照。
沒有哪個人,能像陳見津那般霸占著籃球幾天的。
所以,這才讓學校裏籃球隊的怒火更旺盛了。
可唯獨,陳見津不把這顆籃球當作寶貝。
“切~丟人現眼的東西。”
他挑了挑眉,狹長眼眸盡收眼前不善的目光,卻也不曾懼迎眼前的怒意。
“嗬。李朝陽的東西,我也玩膩了。”
隨之,籃球拍擊地麵的聲響應聲落下,剛還義憤填膺的男孩們見此,都懵了一瞬。
“也不怎麽樣,他就會拿這種次等貨哄你們。”
“陳見津,你最好別去和我同一所大學!”為首樣貌較為出眾的男生,指著陳見津惡狠狠道。
陳見津唇角一抬,眼眸厭倦之色盡顯,連眼神也不往那男生瞅,輕蔑道:“嗬,羅傑,我去哪又與你何幹?”
沒搭理羅傑那幫人,陳見津扭頭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