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沒說喜歡,而是用的愛。
愛比喜歡來得分量更重,更加的深沉。
她分明是醉了,可問的話又邏輯清晰,好像已經清醒。
“我鼓起勇氣不顧你已婚我插足你們婚姻是第三者很不要臉地告訴你想要挽回,可你轉頭就把蘇雲溪帶到了程家,絕情的一點兒機會都不給我留。”
程霜雪哭訴,難過全都寫在臉上,“你是為了拒絕我不給我機會才帶她去的程家,還是你愛上了她想要公之於眾?你對我冷漠相待,我更傾向於後者。”
她了解慕時硯,慕時硯拒絕女人直接冷酷,不留情麵,犯不著用這樣的方式提醒她已婚,他不過是借著機會一石二鳥。
既解決了她,又公開了蘇雲溪。
慕時硯黑眸如深潭般幽靜,嗓音不疾不徐的冷淡,“你都明白,又何必追問。”
“可我不甘心啊!”程霜雪捂著臉,眼淚順著指縫無聲地往下淌,聲音哽噎,“我們十幾年的感情,比不上你和她幾個月嗎?”
換作是誰,都不願意接受這一事實,更何況慕時硯之前對她千好萬好,還提過要娶她的話。
她喜歡他想嫁給她,可她太清楚兩人身份的懸殊。
倘若她是程家人或許有機會,但她身上流的血不是程家的。
她親生父親是個殺人犯,她是殺人犯的女兒,她配不上慕時硯。
江琳不喜歡她,那種直白的高高在上的蔑視,不會允許她嫁進慕家。
她看得清現實,又太看輕她自己,自卑敏感,深知配得上慕時硯的人絕不是她這樣頂著殺人犯女兒身份的人。
可在知道慕時硯結婚後,她是震驚的,第一時間否認,又找人求證。
或許是她和慕時硯相識多年,糾纏多年,潛意識深處有某種自信,以為慕時硯會一直喜歡她等著她妥協。
她想到慕時硯麵前求證,見不到人就找慕時雨送禮物或是傳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