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許婧活到五十多歲都沒往這個方麵想。
因為她的婚後生活除了蔣繼明出軌沒有其他任何問題,公婆對她一直很好。
但是撇掉丈夫出軌後為自己撐腰的濾鏡,回想宋玉梅的貪小、蔣父讓許婧幹活那副理所應當的嘴臉,他們也許是想對自己示好,可那種居高臨下的不尊重是藏不住的。
但是……可能嗎?
吃絕戶?蔣家父母居然對自己是這樣的態度?
許婧很難說服自己相信,於是試探地問:“領證之前是不是要先過定?把該走的禮走完,然後領證,婚禮確實可以之後補。”
“當然,當然要先過定,”宋玉梅滿口答應,“明天阿姨就帶你去買三金,你看中什麽隨便挑,不用客氣,回去就戴著三金和繼明拍結婚證,多好!”
許婧難以置信。
她的試探得到了她不想麵對的結果。
蔣家是來空手套白狼的。
三金才幾萬?彩禮呢?婚房呢?
許婧曾經對彩禮之說非常不屑一顧,她從小被家庭保護得很好,認為彩禮和嫁妝都是雙方父母對小家庭的饋贈,她父親為她準備的陪嫁比彩禮還要更多,因為父親認為不能讓男方覺得他們家是賣女兒的。
如果男方家的想法一致,那就一點問題也沒有。
許婧曾經認為蔣繼明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樣的,彩禮和嫁妝都是他們為小家庭準備的啟動資金,加上父親去世沒人替她把關,所以前世被催婚期,倉促領證後她也沒有問蔣繼明要把彩禮轉到自己名下,而是默認放進家庭賬戶,後來也很快用在給蔣繼明買車和日常開支當中。
她從來沒有具體見過這筆錢。
婚房也沒有。
她和蔣繼明畢業後留在大學所在的城市工作,東部省會經濟發達,房價一直很高,原本婚前協商的是蔣家父母幫忙付首付,小兩口自己還貸,但因為宋玉梅催婚期提前領證,他們是在出租房裏結的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