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偉濤提離婚當然不是多好心,意識到自己做了多少混蛋事決定放顧琦一馬。
事實上他的措辭非常惡心人,他認為顧琦是過錯方,顧琦沒有給他一個健康的孩子,又拒絕二胎,沒有盡到妻子的義務。他是受害者,他大好青年不能被耽誤,所以他要離婚。
當然如果僅僅隻是說話惡心了點,顧琦也不是不能忍,隻要能離婚,你愛說啥說啥,又不會掉肉。
問題就出在劉偉濤是真的想吃肉。
他要分幾年前顧琦父親留下來的房產。
“不是,你爸的財產跟他有什麽關係?”
顧琦咬著嘴唇,還在看律師發過來的信息,“我父親去世的時候留下的財產,最值錢的就是他和我媽那個老破小,房子很舊了,但是地段還行,那片政府拆不起,估值就不尷不尬的。我媽一直住那邊,本來她是第一繼承人,我媽嫌麻煩,說她也沒幾年了,就直接給我了。然後現在律師跟我說,當時我和劉偉濤那個叫婚姻關係存續期,存續期間繼承或受贈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他確實有權來分。”
許婧點頭,有心理準備,隻是殷筱曉一副氣都上不來的樣子,整個人散發著難以置信和出離憤怒的感覺。
她不甘心地問:“那他那邊呢?不能就光分你家東西吧?”
顧琦苦笑,“他父母健在,家裏還有哥哥,怎麽可能輪得到我來分錢。”
“那就把大平層給他,反正你也受不了那個地方了,你帶英英搬回去跟老太太住。”
“他不要大平層,可能是想盡快折現,不想背房貸,所以要老房子。”
顧琦從律師那裏得到的信息非常不樂觀。劉偉濤的訴求雖然從道德上看非常離譜,但是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顧琦的選擇不多,劉偉濤沒有工作,有房貸的房子大概率不會判給他,那相對的老房子就隻能歸他,或者顧琦兩套房子都拿下來,劉偉濤的份額直接折現給他,加起來起碼要給出兩百多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