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過天晴,晨曦灑落。
鳳林縣城北區主幹道,縣衙門口。
紅漆白麵的大鼓前,周雲奮力揮動雙臂。
咚咚咚咚咚咚~
擂鼓如雷,聲傳十方。
“大清早的,是哪個屁民不開眼啊,居然敢來擂鼓鳴冤?”
縣丞趙思遠大約四五十歲,顴骨突出,麵容消瘦,雙眼微顯黑眼圈,打著哈欠,滿臉不耐煩。
堂下立著幾名衙役和捕快,為首的漢子名為林猛,膀大腰圓,滿臉橫肉,留著猛張飛似的胡須。
林猛踹了一腳身旁的衙役,“還不帶兩個弟兄出去看看?”
衙役去而複返,如實稟告。
“什麽?!周家那小子又他媽跑出來啦?”
林猛皺起眉頭。
縣丞趙思遠坐在案幾後,輕微翻起白眼,雙手抱拳,對著內堂書房的方向,像是在給縣令大人行禮。
“那還愣著幹什麽?拿下他,送回周家,告誡周富貴好生給他看管著,可別鬧出紕漏。”
“還有半個月就是秋察,要是鬧出點不好的事端來,害得縣令大人沒法高升,那可別怪我趙某人不講情麵。”
與此同時,周雲立身縣衙門口,耳廓輕微動彈,把堂內幾人的對話盡數收入耳朵。
難怪前身逃跑的時候會被抓到,原來這裏麵還有縣衙的手筆。
好一個鳳林山神,可真是好大的威風。
怪不得那頭狼妖膽敢當眾殺人吃人,他根本就是有恃無恐。
本該庇護鳳林百姓的縣衙已經暗戳戳的站在山神府那一方!
踏踏踏~
嘈亂的腳步聲快速逼近,周雲一聽就知道過來的幾名衙役下肢不穩,馬步功夫不行,他可沒功夫多做搭理。
周雲調轉腦袋,目光好似火燎,剛好對上匆匆而來的三四衙役。
生靈皆有本能,人也如此,當一個人看到遠比自己更加強大的生靈,往往會下意識的忽略外在表現,遵從心靈的驅使。